愤怒的家人将这起案件捅给了本地媒体〖多伦多星报〗,但是前去调查的记者却被院方拒绝提供相关的信息,理由是受到〖医疗质素信息保护法〗 (Quality of Care Information Protection Act,简称QCIPA)的保护。这已经不是该媒体的记者在调查时第一次受到〖医疗质素信息保护法〗的阻碍了。
〖医疗质素信息保护法〗渐渐沦为医院的保护伞〖医疗质素信息保护法〗(Quality of Care Information Protection Act,简称QCIPA)是安省于2004年11月1日开始实行的一项法律。在医疗事故调查中,参与作证的医生都可以援引该法进行保护,使其证词不被公布于众,也不会被司法部门用做证据。
值得一提的是,〖医疗质素信息保护法〗的优先权高过其他所有的法规,甚至包括媒体常常使用的〖知情法〗(Access to Information Act),令记者也无从调查。虽然人们不知道本地的医院是否有滥用〖医疗质素信息保护法〗的情况,但是有一点可以确定的是:在这个法律实行10年后的今天,愈来愈多的医院、甚至是一些大医院都把这个法律当作常用的工具,频繁地使用。
例如,据本地英文媒体〖多伦多星报〗的调查,大学医疗网络(University Health Network)在2010年至2013年进行过96次医疗事故调查,援引〖医疗质素信息保护法〗保护96次,使用率100%。圣约瑟夫医院(St. Joseph's):同期进行过12次危机事件调查,援引〖医疗质素信息保护法〗保护96次,使用率100%。
士嘉堡医院 (Scarborough):同期进行过142次医疗事故调查,援引〖医疗质素信息保护法〗保护142次,使用率100%。北约克全科医院(North York General Hospital):同期进行过8次医疗事故调查,援引〖医疗质素信息保护法〗保护6次,使用率75%。圣米迦勒医院(St. Michael's):同期进行过93次医疗事故调查,援引〖医疗质素信息保护法〗保护61次,使用率65%。
安省医疗联盟 (Ontario Health Coalition)执行董事梅赫拉(Natalie Mehra)表示,在医疗事故或危机事件调查时及时披露信息关乎公众的利益,而一些医院过于频繁地使用〖医疗质素信息保护法〗保护,也体现出他们可能过度使用了这个保护伞。梅赫拉强调,检讨这个法律系统并非多此一举,至少医院不应该拥有如此广泛的解释权,去决定向公众披露哪些信息,或隐瞒哪些信息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