张学勇移民公司
微信扫一扫 分享朋友圈

已有 2253 人浏览分享

开启左侧

新移民出國工作失永久居民身分 長期離境 被指無真实联系

[复制链接]
2253 0
新移民出國工作失永久居民身分 長期離境 被指無真实联系* x4 {3 m: k# B

# T- x; m1 p5 t; i  Z2 a      獲加拿大永久居民移民身分,受聘於溫哥華一回收公司,在中國任職助理總經理的新移民畢俊濤(Jun Tao Bi,譯音),因在中國遺失楓葉卡,在申請旅行文件時,被認為與加國公司無真實聯繫,又無法舉證未來公司會聘他回加工作,被移民及難民局取消永久居民身分。當事人雖然向聯邦法院上訴,但遭駁回。移民律師指,是宗判例將令未來外派工作的永久居民愈來愈難成功入籍。
7 v: Z" o* A) f9 M # @" R' `- B8 `0 S* j/ |4 H9 _3 |

$ L3 V( z% V- e, j) C( g2 T: E本報記者張文慈報道3 B0 r8 `7 }! q9 N5 ~' v0 p
! u* m# N. M: y' n. v
, \4 q0 T6 H* p$ o. C/ o
根據聯邦法院文件顯示,來自中國廣東省的新移民畢俊濤(Jun Tao Bi,譯音),在2005年9月,與申請投資移民的父母和妹妹一起抵溫市居住,但一個月後,畢俊濤隨即返回中國。而2005年10月到2007年2月期間,他沒有工作,直到2010年1月,才與一家回收公司簽約,擔任該公司在中國的助理總經理。6 L$ C6 \/ }9 h/ A- m2 u' i
8 c6 O. i# e: j" s3 H3 e
' z! K6 I+ S8 d/ f& {" _* [3 j
在中國被竊楓葉卡
$ y5 Z# o3 ]: C5 H/ \
1 V& [. g4 \8 _) R6 x8 D$ Z
% o' @/ r+ J8 g$ U4 D& i: y文件指,2009年6月間,畢俊濤稱他在中國遭賊人偷竊錢包,包括楓葉卡、信用卡全部遺失。隨後他向當地公安報案,除向移民部申請換領新楓葉卡,並向加拿大駐華大使館申請旅行文件,以便返回溫市。
8 j+ Y8 }* t( w8 A* G. a+ X在遭加拿大駐華大使館拒絕簽發旅行文件後,他向移民及難民局移民上訴庭提出上訴。不過上訴庭審裁官指出,加拿大《移民及難民保護法》(Immigration and Refugee Protection Act,簡稱IRPA)第28條規定:在任何一個5年時間之內,永久居民必須有2年時間居住在加拿大。雖然由加拿大公司派駐海外工作的期間,可被視作為在加拿大境內生活的時間,但派駐是暫時性,需保持與加拿大公司的真實聯繫,以及可舉證未來公司會聘回本地工作。審裁官最終以未符合居住時間,取消畢俊濤的永久居民資格。
% f6 R/ z, u! I; @8 H7 T! e
4 R5 D3 h2 C  {. g7 f9 \2 i: W, S( ~) b+ i$ a; b# X; A
聯邦法院駁回上訴) O0 _6 j7 ~- s! K8 A
( Y2 h6 y- Y& c$ Y0 x- a
6 ]6 k) ^1 b. O" c, X4 c) d. Z% h
畢俊濤在去年6月遭上訴庭拒絕後,他向聯邦法院申請司法覆核,不過今年3月7日,法院駁回他的案件。
/ @: B! E# m* a3 }* s文件指,法官除同意移民上訴庭的法律詮譯,同時指畢俊濤過去既未在加國為該公司工作過,自己也承認不認識加國公司任何一個職員,也不知道有其他同事在中國工作,顯然並不存在與公司的真實聯繫,又無法舉證未來可獲公司聘回加國工作,最終駁回他的申請。
, H$ E% U  X: e+ C畢俊濤曾在2010年4月17日致函聯邦公民、移民及多元文化部長康尼(Jason Kenney)要求提供協助,幫他重返加拿大。

举报 使用道具

回复
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| 立即注册

本版积分规则

5

关注

7

粉丝

237

主题
精彩推荐
热门资讯
网友晒图
图文推荐

维权声明:本站有大量内容由网友产生,如果有内容涉及您的版权或隐私,请点击右下角举报,我们会立即回应和处理。
版权声明:本站也有大量原创,本站欢迎转发原创,但转发前请与本站取得书面合作协议。

Powered by Discuz! X3.4 Copyright © 2003-2020, WinnipegChinese.COM
GMT-5, 2024-10-31 18:53 , Processed in 0.024947 second(s), 28 queries 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