导读:加拿大医疗保险涉及到的主要关键词有:保额、保费、垫底费、等待期、已有的稳定疾病。
保额:保额是保险金额的简称,是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限内累计可以索赔的合理费用的最高额度。可以索赔的合理费用一般包括住院费用、手术费用、诊断费用、救护车费用、处方药费用等。比如保险期一年保额10加万,则在一年内累计索赔额不超过10加万。
保费:保费也称保险费,是投保人为取得保险保障,按保险合同约定向保险人(保险公司)支付的费用。保费根据年龄段的不同按天数计算。保费的高低与保险责任、保险期、保额、被保险人年龄及有无垫底费相关。一般年龄越大, 保费越高。
垫底费:垫底费是在保险理赔时需要被保险人(保险受益人)自己承担的垫底费。比如垫底费100加元,在保险理赔时,保险受益人自己要承担100加元的垫底费;在保额以内,100加元以上的合理费用均由保险公司承担。一般垫底费越高,在保险理赔时保险受益人自己要承担的费用也越多。相反,垫底费越高,保费折扣越大,保费也就越低。 需要特别说明的是,投保时应该根据保险受益人的身体健康情况及自己的经济情况,慎重合理选择不同垫底费的保险产品。 等待期:等待期即保险等待期,又称观察期或免责期。是指保险合同在生效的指定时期内,即使发生保险事故,受益人也不能获得保险赔偿,这段时期称为等待期。等待期是为了防止投保人明知道将发生保险事故,而马上投保以获得保险赔偿的行为。购买医疗保险并不是当天购买当天就能看医生、住医院,所有保险公司对于抵达加拿大才购买保险者均有至少48 小时至15天的等待期。因此,只有未雨绸缪提前购买医疗保险才有实际意义,否则等到感觉不舒服或已生病了才买保险就来不及了。
已有的稳定疾病:医疗保险中所谓“保已有的稳定疾病”,是指这些已有的疾病急性发作,超出日常用药和治疗可控制的范围,或病情紧急有可能威胁到生命而产生的住院费用、急救费用、诊断费用、处方药费等都在保险范围。已有的稳定疾病如心脏病、高血压、糖尿病等的日常治疗和用药一般不在保险的范围。另外, “已有的稳定疾病”受保的条件是在保单生效前120天或180天病情稳定。
投保人可选择是否保“已有的稳定疾病”。不保“已有的稳定疾病”的保费费率要低很多,但因旧病复发而引起的所有费用将得不到赔偿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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