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控方指菲佣可信 法庭9月9日宣判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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张文慈

结案陈词反驳辩方?

香港移民柯耀钧(Franco Yiu Kwan Orr,前译柯耀昆)被控贩运人口等罪名案重审,周三由控方结案陈词。控方律师坚称柯耀钧曾是移民顾问,涉嫌以熟悉加国移民规定,引诱女菲佣非法来加工作,并支付较低工资,企图自廉价劳工获利。控方指,虽然菲佣部分证词出现矛盾,或因记忆不清,但最终仍可信赖。主审法官宣布将于9月9日对案件作出裁决。

本案周三在卑诗最高法院继续审理,上午进入辩方结案陈词,柯耀钧坐在被告席上全程听审,他的妻子缎蔼玲(Oi Ling Nicole Huen)没有旁听。本报早前翻译被告名字为柯耀昆,但柯周三在庭外主动告知在场采访的媒体记者,他的中文名字应为“柯耀钧”。

检控官拉普埃尔(Peter LaPrairie)在结案陈词指,柯根本是利用自己熟悉移民事务,引导菲佣来加拿大,让她非法留在家中做工。拉普埃尔指,柯的岳母曾作证,指女儿一家来温市前卖掉香港住宅,显然打算长住大温,却帮菲佣办理临时居留签证(Temporary Resident Visa,简称TRV)入境,签证过期也未替她购买返港机票,蓄意将菲佣长期留下,自廉价劳工获利。

“柯蓄意违法移民规定”

控方称,虽辩方称菲佣所持TRV,可合法暂时在加当帮佣。但根据规定,柯既打算长住大温,菲佣依法不能持TRV工作,而须另外申请工作签证,柯显然蓄意违法移民规定。

此外,柯耀钧自菲佣抵温后,一直保管菲佣护照,何况在菲佣向911报案后,抵达的警员向柯耀钧夫妇索取女佣护照时,护照不在菲佣的房间,而是在柯书房的办公室抽屉内,证明菲佣供词属实,并未前后矛盾。

至于辩方指菲佣2008年9月抵达温哥华国际机场(YVR)时,根据菲佣护照上的盖印显示,她曾前往专门为外籍旅客设立的第二检查线接受移民官问话。但控方称,菲佣当时因照顾小孩与柯一家人入境,由于有两个移民官盖章,估计才留下盖印。

“相信菲佣没亲自汇款家乡”

控方还表示,该菲佣拥有菲律宾国家银行(Philippine National Bank,简称PNB)全球户口,按理可以自己汇款,但汇款多次以500元这个毋须出示身分证明文件的限额汇出,相信并非由菲佣亲身办理。另外,银行资料指菲佣信奉穆斯林,但菲佣称自己是天主教徒,两者显然有出入,控方推断PNB账户并非由菲佣开户,何况菲佣保留西联汇款(Western Union)汇款收据,并无PNB收据。

“2证人在不同场合见菲佣沮丧”

检控官总结,柯涉嫌贩运人口,一直以奴役方式,强迫女佣每天工作16小时,每周7天,没有休息日,没有法定假期,也不准她独自离开家,并阻止她与外人说话。有关辩方指菲佣曾拨打柯住家电话到菲国,相信是由柯本人所打,并指有两个证人曾在不同场合看见沮丧菲佣,都是有力的旁证。

在控辩双方结案陈词结束后,法官宣布将在9月9日作出裁决。本案为加国首宗依据《移民法》(Immigration Act),判决贩运人口罪成及判刑的案例。

据资料显示,柯耀钧于2008年举家与菲佣由香港抵达温哥华,至2010年,菲佣与柯妻缎蔼玲发生争执后报警,2013年柯耀钧被裁定非法贩运人口等3项控罪成立,判监18个月。缎蔼玲两宗控罪不成立。2015年3月,卑诗上诉法院推翻原判,下令把案件发还重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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